发布于:2020-12-15 18:07:33 点击:次
最近有朋友问广州ERP财务软件小编,说关于公司的财产转让所得是否能实行分期确认收入呢?当时给她解答了之后,就想很多人可能对于这一问题也是不太了解的,一起来看一下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吧!
财产转让所得指的是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收入。
根据我国《税务机关关于企业取得的财产转移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可以,企业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应一次性确认收入。
由上面的规定可以,公司的财产转让所得是不能够实行分期确认收入的,那么那些收入是可以试想分期确认收入的呢?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上面就是关于公司的财产转让所得是不能分期确认收入的相关内容解释,还有关于能够分期确认收入的几种常见的情况,看完是不是觉得以后做账报税遇到他们就不怕了呢?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关注广州ERP财务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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