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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好会计:企业内部股东的改变,无资金的流动需要缴税吗?

发布于:2021-01-11 18:41:38     点击:

最近有财务朋友问用友好会计的小编说自己企业内部股东变动,但是没有资金的流动,这时要不要缴税呢?下面跟着用友好会计的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如果是企业内部的股东变更,但是没有涉及到资金的流动,根据我国关于《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其“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没有变动,无需缴纳印花税。

但是如果公司股东之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则需要按照合同转让金额,以财产转让税目缴纳印花税(即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要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购买股权的人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出售股权的人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上面就是关于企业内部股东的改变,无资金的流动需要缴税吗的相关解答,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关注用友好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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